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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启动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

    28日,作为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个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的省区,新疆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启动。
 
  在乌鲁木齐举行的启动仪式上,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共同启动新疆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说,新疆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启动,是金融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的一个新突破,更是金融业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良好开端。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是国家深化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新疆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工作的正式启动,对于新疆加大对外开放步伐,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帮助更多企业“走出去”,增进与周边国家优势资源开发、能源战略合作、经贸往来等,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努尔·白克力要求,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要高度重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创造良好的市场基础和使用环境。各金融机构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拓展与周边国家的金融合作业务,搭建多币种货币清算渠道,不断拓宽金融业发展空间。自治区有关单位和有条件的企业要抓住当前中央支持新疆加快发展的大好时机,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扩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和完善涉外经济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胡晓炼说,新疆在我国对外开放格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影响,为新疆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提供了难得的经贸环境、地缘优势和发展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疆工作,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了在新疆开展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新疆成为首个开展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的省区。人民银行将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继续支持新疆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和投资,加大政策调整\支持力度,为业务拓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希望通过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稳步推进,对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扩大新疆与周边国家经贸往来,密切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关系,起到积极而深远的作用。
 
  自治区副主席胡伟主持了签约仪式。
 
  仪式上,新疆首批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企业代表签订了合作意向书,部分企业和银行代表签订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合作协议。